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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官方通知→

江苏工会 2022-09-23

事关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养老金,

官方发布新通知,

一起来看!

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根据此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人社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详情见下表。


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单位:元 
档次
缴费基数
应缴纳养老保险费
(月缴费金额)
1
3368
673.6
2
4000
800
3
5000
1000
4
6000
1200
5
7000
1400
6
8000
1600
7
9000
1800
8
10000
2000
9
12000
2400
10
14000
2800
11
16000
3200
12
19335
3867



此外,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9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期间免收滞纳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另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的公告》。公告称,自2021年1月起江苏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调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的公告


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缴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32号)精神,自2021年1月起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请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互相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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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内容等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本文由江苏工会综合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素材来源:江苏人社、江苏新闻

编辑:李澍

审核:马亚东

校对: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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